曲靖拼团购房57群(222)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17人申请入群

广西出台防“烂尾楼”新规 房企获预售许可前不得开展销售活动

发布时间: 2023-06-05 16:40:03

来源: 观点网

分类: 国内动态


《办法》明确,获得预售许可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开展商品房销售活动,不得订立与拟销售商品房有关的意向合同条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预售价以外的费用。

6月5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为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和项目“烂尾”风险,《办法》中增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商业银行签订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办法》明确,获得预售许可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开展商品房销售活动,不得订立与拟销售商品房有关的意向合同条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预售价以外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制作商品房预售广告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宣传时,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中,多层建筑应完成基础结构施工,高层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三层以上,超高层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十层以上;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0.000标高。

此外,《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之前,依法制定临时物业管理规约,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责任编辑: qujingadmin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